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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饮用水处理 首页>工程项目>农村饮用水处理项目
 
农村饮用水处理

 

中国大多数农村饮用水是浅井水,含钙、镁离子超标,长期饮用后,很多村民得了肾结石,尿道 结石等一一些地区病,现在农村同样因施用农药,水污染严重,所以农村饮用水的改造工程将是以后农村最急解决的问题。

我公司针对目前我国农村饮用水状况,专门推出了一种占地面积小、安装维护极为方便、出水水质稳定,运行成本低廉的农村饮用水设备:一体化净水器和JSJT系列压力过滤器。处理后水质完全可以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,浊度1度以下。产品一经推出便受到市场的欢迎,目前已在多个省份的农村饮用水改造中被广泛应用,据跟踪回访,均运行良好,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。

一体化净水器适用于农村生活用饮水和疗养地、娱乐场所,施工现场、部队的供水,以及地震,台风等灾害地区的紧急供水等。

JSJT系列压力过滤器广泛适用于全国农村、城镇给水中,可将浊度在60mm/L以下的原水直接过滤及沉淀水过滤,也适用于游泳池水的循环过滤。可作为农村城镇及中小型企业的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轻工、化工、医院电力等企业所需无离子水的前处理设备,滤后水浊度小于或等于3mg/L,完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
  水利部和卫生部制订的《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》,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,分水质、水量、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。

 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,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。根据《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》,在水质方面,符合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要求的为安全,符合《农村实施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〉》要求的为基本安全;在水量方面,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—60升为安全;不低于20—40升为基本安全;在方便程度方面,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,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;在保证率方面,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%为安全,不低于90%为基本安全。

 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指出,目前我国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、高砷、苦咸、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,全国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。在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解决的基础上,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,“十一五”期间,重点解决高氟水、高砷水、苦咸水、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,到2010年,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农村居民比例降低三分之一。到2020年,使农村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。

  国家将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。翟浩辉说,对贫困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,应以政府补助为主,农民自筹为辅。对经济发达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,所需资金由政府、受益群众、市场等多种途径筹集。对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用地、用电、税费等应实行优惠政策。

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

时间:2009-04-13 14:12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
关键词:农村饮用水
随着经济的发展,人口的增加,不少地区水源短缺,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,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。1985年发布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85)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。为此,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,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(下称“新标准”)。
  随着经济的发展,人口的增加,不少地区水源短缺,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,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。1985年发布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85)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。为此,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,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(下称“新标准”)。
2007年7月1日起,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。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《生活饮用水标准》进行修订。
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。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下,由卫生部牵头,会同建设部、国土资源部、水利部、国家环保总局,组织卫生、供水、环保、水利、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。
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: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、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,增加了71项。其中,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;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;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;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;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;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。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。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。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,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,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《饮用水水质准则》,参考了欧盟、美国、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。
1985年出台的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里,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“3-5”,新《标准》则将之提高到“1-3”,也就是说,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,最直观能感受到的,是水色将更为清亮。
事实上,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,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,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,让饮水更健康是新《标准》的核心所在。老的《标准》只有35项检测项目,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,涉及的有机污染物、农药较少,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,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。

  在新《标准》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里,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,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、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、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。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,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,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、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。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,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。并且,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。同时,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,新《标准》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,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。新《标准》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,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。

 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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